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吉林高考 > 文章正文
 
2008年吉林省填报志愿录取时间安排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中新网 2008-6-9 12:24:39

2008年吉林省将填报志愿时间从考前改为考后,继续实行分两次填报的办法,24日下午通知考生成绩后,组织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共设有七个录取批次的院校志愿(见附表)。七个录取批次中的每个学校志愿中均设六个专业志愿。各录取批次不设院校调剂志愿。考生在每所学校志愿中所填报的专业未被录取时,是否同意专业调剂由考生自行确定,如同意专业调剂,应将志愿卡中学校志愿的专业调剂标识涂黑,否则视为不同意专业调剂。

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在高考文化课考试结束,并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后进行,即6月24日至26日。省招生办24日向社会公布本科段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全省考生成绩统计信息(含照顾加分)。凡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填报。填报志愿时,考生只填报第一段录取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包括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A段)、第二批(B段)、第三批。

第二次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为8月8日至9日。只允许第一段录取落选的考生填报,可填报以下录取批次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并参加第二段录取。包括:在第一段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独立学院专科批。

艺术类考生志愿的填报

1、凡报考“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类本科学校”的志愿,均填写在提前批志愿栏内,填在其它录取批次无效。

2、凡报考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志愿,均填报在第一批志愿栏内,填报在其它录取批次无效。

3、凡报考独立学院(民办)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均填在第二批(A段)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写在其它录取批次无效。

4、凡报考普通高校(高职)艺术类专科志愿,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填报,参加第二段录取,均填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写在其它录取批次无效。

5、凡报考独立学院(民办)艺术类专科志愿的考生,填写在专科批录取学校志愿栏内,填写在其他录取批次无效。

6、凡填报艺术类学校或艺术类专业志愿,必须是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但报考美术、美术设计类的考生,必须是获得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

7、在填报志愿过程中,获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如遇有无法填报的艺术类学校或专业志愿时,由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及时与省招生办公室高招科联系。

体育类考生志愿的填报

1、第一批:报考重点本科院校(专业)的考生,可按顺序在此批次中填写5个学校志愿。2、第二批:报考一般本科院校(专业)的考生,在本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8个学校志愿。3、第三批:报考独立学院(民办)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本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7个学校志愿。4、专科批:报考普通专科学校(高职)体育系、科志愿的考生,在此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6个学校志愿。5、民办、独立学院专科批:报考独立学院(民办)专科学校体育系、科志愿的考生,在本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4个学校志愿。

必须填写在第一志愿的范围

1、报考军事、公安院校和司法院校的公安类专业,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和空军航空大学飞行专业、民航飞行学院(含其他院校的飞行专业)等学校,必须将志愿(不分本、专科)填写在提前批的第一志愿。2、报考体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应为体育类院校或专业;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应为艺术类院校或专业。3、报考体育管理、体育新闻、体育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将专业志愿填写在同批次录取院校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1、报考艺术院校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报考科类可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其他院校或专业志愿。2、报考体育新闻专业的文、理科考生,可兼报与本人文化课考试科类相一致的文史类或理工类院校或专业志愿。3、经全省统一进行的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必须是体育院校体育专业,其他志愿可兼报与本人文化课考试科类相一致的文史类或理工类其他院校志愿。4、报考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专业的理科考生,除第一个专业志愿外,可兼报其他理科专业志愿。5、报考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体育新闻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专业志愿。6、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飞行专业、民航飞行学院(含其他院校的飞行专业)的考生,应填报提前批次的第一志愿,其他志愿可兼报同科类的其他院校志愿。

除上述准许兼报的志愿范围外,文史类与理工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不按规定填报志愿影响考生录取的,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一段录取7月上旬开始

第一段录取时间从7月上旬开始,7月下旬结束。进行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招生院校的录取。参加第一段录取的学校,原则上不降分,缺额计划再次向社会公布,参加第二段录取。如在第二段录取中仍完不成计划时,按照规定可适当降分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软件学院(经学校同意)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在第二批次的B段录取。第二段录取时间从8月中旬开始,8月下旬结束。进行在第一段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科提前批、专科(高职)、独立学院(民办)专科的录取。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学校提出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体育院校及专业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0%以内;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在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上全部投档。

当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高校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定向招生若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可在该校同一录取批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由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招生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年度福建省级精品课程高职高专名单
·2008年度福建省级精品课程本科院校名单
·2008-2009学年度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